柔性执行破僵局案结事了促和谐以案为鉴筑防线以审促廉敲警钟汲取榜样力量践行初心使命锦旗载赞誉  执行暖人心加大执行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如我在执”显担当“金秋利剑”绽锋芒普法讲座进社区法治意识入人心善意执行显温情执前督促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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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26

柔性执行破僵局案结事了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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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齐讯被执行人刘某年逾六旬,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收入微薄。几年前,他与老伴欠下某银行3万余元贷款,某银行起诉至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刘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债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除户籍地承包土地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鉴于刘某生活确实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对此,执行法官并未采取简单强硬的执行措施,而是以沟通协商为核心:一方面多次与刘某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其实际困难;另一方面积极协调银行,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特殊困境和积极还款意愿,力求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在执行法官的反复沟通和协调下,银行作出让步,同意刘某先偿还本金,减免部分利息,剩余利息可以按年分期支付。刘某也深受触动,主动提出设法凑齐全部本金,并承诺在保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每年拿出3000元用于偿还剩余利息,直至还清。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张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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