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讯“检察机关为了我的事,专门到村里来开听证会,我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犯罪嫌疑人饶某某真诚地说道。近日,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到了嫌疑人“家门口”,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传递司法温度。
今年5月,饶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载其儿子回家的途中,车辆发生侧翻,致其儿子饶某当场死亡。同年9月,林西县公安局以饶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林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到饶某某家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饶某某已达83岁高龄,且因此次事故受伤。考虑到饶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同时为确保司法程序的完整性和公正性,该院在饶某某所在村委会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林西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并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案件侦查人员共同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重点阐述了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饶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上门听证是林西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上门听证、简易听证常态化,为服务大局、守护民生贡献检察力量。 (韩广臣鲍家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