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与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建)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编号:【PAXJ2025087HHHT】),平安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新创建。
平安银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新创建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新创建履行偿还义务。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新创建接收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5295870300000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前期平安银行已报送公告清单内债务人的借款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现新创建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将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承接债权的不良贷款信息,并继续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与新创建联系,联系电话:4006668081;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166号江东中南大厦5楼558号房。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8月12日债务人在平安银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新创建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平安银行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