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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0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0-15

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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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梵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梵行所)与内蒙古翰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翰聚所)经协商,决定于2023年3月1日合并。经包头市司法局备案,原梵行所的人员、业务以及相关资质均转入翰聚所。梵行所已完成注销流程,后续梵行所相关业务均由翰聚所承继,以翰聚所名义开展。特此公告

内蒙古梵行律师事务所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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