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遗失声明内蒙古华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羊市塔村固废煤矸石回填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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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3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0-21

内蒙古华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羊市塔村固废煤矸石回填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羊市塔村固废煤矸石回填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分两期,1#区回填为一期工程,2#区回填为二期工程,随煤矸石入场建设截洪沟、拦矸坝、挡土墙和场内道路等工程设施。服务年限5年,每年回填煤矸石所需库容约50万m3,总库容约250万m3/a

二、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 1cDyROvEx7fQAdS2kkP9tUw?pwd=ma7k,提取码:ma7k

三、纸质版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村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15104783706

邮箱:1063684142@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 www.mee.gov.cn/xxgk2018/xxgk/ 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内蒙古华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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