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赵芳申慧珍通讯员贾德京)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少数人法治意识淡薄,阻碍民警依法执法、无理取闹,甚至对民警恶言相向、拳打脚踢,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依法办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11月3日1时许,该分局海拉尔西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便利店内有人酒后滋事扰民,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依法对醉酒滋事人员张某进行规劝和身份核查时,张某无端对民警进行辱骂,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并且不听民警劝阻警告,动手殴打民警,导致民警受伤,严重扰乱执法秩序。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民警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案件发生后,回民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该分局刑警大队及时固定证据开展调查,经依法审查,张某对自己醉酒滋事扰民、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面对人民警察执法时,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勿因一时冲动,暴力抗法,挑战国家法律尊严、挑衅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