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乡村安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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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7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1-13

我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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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琪实习生杨佳逸)11月1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完成‘十四五’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场。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十四五”以来,我区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1.98%,较2021年提高1.19个百分点,草原植被盖度持续稳定在45%以上,湿地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持续巩固。

据了解,我区始终坚持依法治林治草,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草案)》,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地方法规修订工作,形成了覆盖林、草、湿资源的法治网络,林草资源保护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为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为加大林草资源保护力度,2023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两年授权公安机关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今年,我区推动构建了林草执法机构,组建了区、市、县三级上下贯通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林草执法力量得到显著增强,为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坚实保障。与此同时,全区挂牌设立基层林草工作站776个,2710名专职林草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岗,成功打通了林草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

此外,我区充分发挥林长利剑作用,常态化开展林草督查检查,强化“人防”+“技防”协同化监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实现“天空看、地面查”动态监测。同时,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先后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跨部门协作,系统根治毁林毁草问题。

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我区还在102个地区和单位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在“治、疏、管、转、研”上全面发力,年内可实现全区天然草原总体不超载的阶段性目标,为“十五五”期间历史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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