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葛根庙派出所大力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发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辖区治安特点深耕乡村警务,创建了以“主动治理、多元共治、源头预防”为核心的“乡村警务”体系,将平安答卷写在田间地头。
从“田间地头”到“村民心头”
“走进群众心里,访出社会和谐,回应百姓期盼。”夏日里的葛根庙镇,派出所民警与手捧法治宣传单的村民围坐在小广场的凉亭里,亲切地拉家常,虚心听取意见,在笔记本上逐一记下一条条社情民意。
今年以来,在全盟公安机关开展的“转作风、访民情、控风险、促稳定”专项行动中,葛根庙派出所细化“两全三无”工作举措,将“进没进、熟不熟、铁不铁”作为开展乡村警务的重要衡量标准,建立并坚持“每日一下沉、每日一调度、每日一学习”工作机制。机关下沉民警与派出所民警主动深入群众,倾听民声、收集民意,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累计走访群众805户2236人。
同时,该所将公安政务服务“搬”到农家院落,推行户籍业务上门办、预约办、延时办,结合农村易发典型案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累计服务群众46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8人次。
该所将警务前移,精心绘制“民情地图”,建立“亲情档案”,编制“需求清单”,形成“服务台账”,从过去坐等警情的“所警”到如今村民随叫随到的“村警”,真正实现了警务跟着民意走、民警围着百姓转,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调解纠纷

听取民意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葛根庙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力量下沉生产一线,将“调解桌”搬到农忙现场,及时有效化解村民纠纷,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成为乡村治理的生动实践。
今年10月的一天,在辖区村屯的田埂上,村民王某和李某发生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葛根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经了解,王某和李某两家田地相邻,在秋收车辆通行时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激烈争执。
了解情况后,民警先让双方冷静下来,随后把“调解室”搬到田埂上,邀请嘎查书记和“小治保”共同参与调解,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对双方分别进行劝解。听着民警的耐心劝导,王某和李某的情绪逐渐缓和。“是我太冲动,对不住了。”王某率先道歉,李某也连忙起身说:“我也不对,对不起。”随后,两人在民警和嘎查干部的见证下,共同动手修整地埂,原本剑拔弩张的对立局面,变成了齐心协力的忙碌场景。
该所还创新实施了由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协同参与的“四所一庭+N”联动工作机制,总结形成了对待群众真心、化解矛盾热心、说服群众耐心、服务群众诚心的“四心矛盾纠纷调处法”。同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组建了富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小治保”警务助理团队,协助民警开展调解和普法工作。目前,全镇10个嘎查均已配备“小治保”队员。

田间普法

走访群众
从“单向灌输”到“双向互动”
为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葛根庙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入户“拉家常”的方式,把防电诈、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等知识“种”进群众心田,着力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营造了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平安乡村建设。
这种“面对面”的宣传方式,拉近了警民距离,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民警经常来家里宣传,教我们怎么防范诈骗。大伙儿遇到问题随时都能找到他们解决,心里很踏实!”不少村民还主动当起了宣传员,将学习到的安全防范知识结合民警讲过的典型案例讲给身边人。
从“管理”走向“治理”,从“所里”走进“村里”,葛根庙派出所走出了一条乡村治理的警务新路径,将看得见的安全感送到了村民身边。 (兴安盟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