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侯某谎称精神异常,欲逃避执行,最终在强制措施的震慑下,当场履行案款14万元。
张某与侯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两审终审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查控未发现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侯某多次未按传唤到法院,其亲属声称侯某因事故致“精神异常”,无法沟通、无履行能力。为核实情况,法院要求其提供病历材料,并安排侯某到法院接受调查。侯某到院后表现抗拒,对询问均以“不知道”回应,但其提供的诊断证明,并未显示其患有精神类疾病。执行干警判断其具备正常沟通与履行能力,属故意逃避执行。在多次释明法律后果仍无效后,清水河县法院依法决定对侯某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无法逃避的现实和法律震慑,侯某的态度迅速转变,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筹款。在侯某当场支付14万元后,案件圆满执结。 (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