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撑伞为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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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1-28

为创新撑伞为发展赋能

——记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实体化运行一周年

本报记者王雅妮;通讯员郝新新萨如拉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2024年4月18日,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成为全国第28个、自治区首个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区技术类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案件。2024年11月22日,法庭正式揭牌开始实体化运行。一年来,该法庭始终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优审判、建机制、聚合力,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自治区和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5年11月20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媒体开放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记者走进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感受该法庭实体化运行一周年收获的丰硕成果。

举办座谈会

参观法庭

审判为先树立“风向标”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法庭成立以来,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形成了一批示范裁判、典型案例,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力度与温度。”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庭长韩韬说。一年来,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9件,是法庭成立前受理案件的1.5倍。法庭用专业与高效打造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磁场”,越来越多区外企业选择呼和浩特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管辖地。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据介绍,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保护育种者权益,激发种业原始创新活力。“在敦煌某公司诉乌兰浩特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案件中,法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处被告加倍承担赔偿责任,彰显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海莹介绍道。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凝聚着企业的形象、信誉和竞争力,是企业经营成果和市场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向“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亮剑,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江海牌”饲料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7万元。

该法庭运用“权利在先”原则审理“新达窑”侵害“大窑”商标权纠纷案,助力“蒙字号”品牌做大做强,该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在“蜜念雪”侵害“蜜雪冰城”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依法判决赔偿的同时要求登报声明消除市场混淆,帮助企业维护了品牌形象。

从“中国云谷”到“世界算谷”“世界智谷”,首府逐步打造起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随着人工智能、绿色算力、低空经济等产业快速崛起,知识产权领域的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技术内容、法律关系愈发复杂。身处数字经济的行业风口,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在和林格尔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服务保障算力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数字产业司法服务供给。法庭组建起课题小组,加强对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前沿课题研究,同时联合内蒙古大学、自治区大数据局及相关企业举办数据权益保护研讨会,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司法智慧。

创新机制 激活“强引擎”

事实查得清、判得明,才能让涉诉企业心服口服。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复杂技术查明难题,知识产权法庭与自治区、呼市两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共享技术专家库,通过“共享+自聘”在技术类案件中引入专家支撑。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官在审理涉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技术案件中已出具意见4份,助力破解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题。

“知识产权风险往往隐蔽性强、杀伤力大。一次无意侵权可能导致巨额赔偿,一项核心技术的流失可能让企业失去市场优势。因此,在纠纷发生前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风控体系,在纠纷发生后推进全流程实质解纷机制建设,对于企业至关重要。”韩韬说。

据韩韬介绍,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采取一系列举措,致力打造知识产权纠纷全流程化解模式。编制《企业经营全流程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引导经营主体规避风险、规范运营;指导辖区新城区人民法院成立“知行青城”调解工作室,2025年以来,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35件;编印《知识产权诉讼指引》系列手册,规范诉讼流程,为企业维权精准“导航”;创设“知新学堂”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近3年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的案件维持率达93%。

“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是落实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能更加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帮助企业树立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提起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实效,王海莹笑着对记者说。

据了解,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全区首个跨区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通过对区域内多发的植物新品种、新型专利类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持续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协调联动 构建“新格局”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是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不能仅靠‘单打独斗’,必须构建协同保护的大格局。”韩韬在座谈中表示。

据介绍,该法庭成立以来,着力提升多方协同保护能力,持续推动“呼包鄂乌”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参与构建“三省一区”推动东北知识产权司法高质量发展合作机制,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签署协议,推进跨区域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同时,积极对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农牧业执法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单位,完善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形成更强合力。

乳业、草业、稀土是内蒙古3张耀眼的产业名片,也是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保护的重点领域。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先后走访了国家乳业、草业、稀土技术创新中心,讲解风险防范、品牌维权问题,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首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立足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职能,聚焦创新权益保护,从重点产业、关键要素司法保护等方面细化18条举措,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了司法智慧。”韩韬介绍道,“2025年9月,法庭与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开展‘知行北疆·助企成长’西部行活动,调研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现状及司法需求,通过‘创新体检+司法处方’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如何让保护知识产权变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面对这一问题,知识产权法庭用实践给出了答案。

该法庭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以案释法,着力提升宣传引导能力。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开设“北疆知力”“呼知有声”宣传专栏,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40余篇,组织旁听庭审、普法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20余次;建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多功能展厅,接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河北雄安中院、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全国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观交流超过1000人次,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转变理念、创新机制、探索实践的道路上,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扬帆前行,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创新实践,在“十四五”圆满收官与“十五五”崭新开篇的历史交汇点,进一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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