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普法风正劲法治之花绽边疆“行走式”司法赋能基层治理消防宣传全城“亮屏”消防安全“抬头可见”播撒“消防安全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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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8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03

“行走式”司法赋能基层治理

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

本报记者吴树臣通讯员李建武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立足全旗“地域广阔、牧区分散、群众诉讼不便”的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核心,把巡回审判作为延伸司法服务的重要抓手,探索形成“下沉式服务、多元化解纷、融合化普法”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聚焦群众需求下沉司法服务

针对辖区特点,扎鲁特旗法院打破“坐堂问案”的固定模式,根据案件类型、当事人情况等因素灵活选择巡回地点,将审判现场设在苏木乡镇的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嘎查村部、田间地头,减少群众的奔波之苦,高效实质化解纠纷。

2025年1月,该院巴雅尔图胡硕法庭受理了张某诉额某、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额某与金某是牧民,常年居住在偏远的牧铺。立案后,承办法官欲联系二被告了解情况,但因牧区信号较差,二被告的手机经常无法接通,沟通并不顺利。在前往二被告住址送达传票时,法官了解到张某与二被告曾是多年邻居,且为朋友关系。收到传票后,二被告表示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通过与张某的再次沟通,法官了解到,张某在将额某与金某诉至法院后,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在此情况下,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约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后,理解了各自的难处,愿意各让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额某与金某在一年时间内分期偿还欠款。

聚焦矛盾化解多元联动解纷

农村、牧区的纠纷往往牵扯习俗、情感、生产生活等多重因素,仅靠法庭“单打独斗”难以彻底化解。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扎鲁特旗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有效整合多方社会资源,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包某甲系包某乙母亲,2024年9月,包某乙为分得其母名下一卡通账户内属于自己的补贴款项,将其母亲诉至巴雅尔图胡硕法庭。

原、被告双方系母子关系,若仅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纠纷,可能会影响到亲情关系。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居住的嘎查距离较远且道路崎岖,被告包某甲年近八旬行动不便,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协同当地司法所的同志和原、被告所在嘎查的委员会支部书记,齐心协力进行调解,为原、被告及其他家庭成员释法说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紧张的家庭关系得到了缓和与改善,原告包某乙也撤回了对包某甲的起诉。

聚焦法治宣传厚植法治理念

巡回审判不仅是个案的定分止争,更是面向群众的流动普法阵地。扎鲁特旗法院将巡回审判现场变为“露天法庭”与“法治课堂”,选择典型案件在嘎查村委办公室、司法所等场所开庭,组织群众旁听,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点,用“案例+法条”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听说法院的同志要来咱们这儿普法?这可是好事,我得去听听。”该院嘎亥图法庭开展的“普法宣传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案例+法条+互动”的方式,让村民在鲜活的故事中理解法律知识,受到了村民的广泛欢迎。同时,结合当地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法庭干警在普法宣传中融入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事例,引导群众树立“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意识,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2023年以来,辖区内农村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占比提升至60%,逐渐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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