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14)伊民初字第1518号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依(2022)内0627执异145号执行裁定书及(2025)内0627执恢599号执行裁定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王瑞,被执行人撖小利、杨时雨、白晓红、刘军、武军、刘龙。申请执行人王瑞已将该案债权及项下全部权利转让予张建忠,请被执行人向新债权人张建忠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王瑞张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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