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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05

用好执前督促机制促成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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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丹吉林讯近日,阿拉善盟阿右旗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机制,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主动介入,成功办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次性付清6万余元欠款。

阿右旗某单位与金昌某绿化管理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直至履行期限届满当日,被告金昌某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案件承办法官启动执前督促程序,一方面通过电话与被告多次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详细告知其逾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释明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对生活及信用产生的负面影响。经承办法官多轮耐心沟通,被告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主动与原告联系并立即支付了全部欠款。至此,该起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圆满化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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