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法治动能护航创新发展关注弱势群体  传递司法温度决战年末执行  攻坚破难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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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10

关注弱势群体 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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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原告系残疾人的特殊情况,秉持“只进一次门、只跑一趟路”的便民理念,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被告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切实将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

李女士与王先生系继母继子关系,李女士配偶去世后,李女士与王先生就抚恤金和丧葬费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共同继承。抚恤金和丧葬费下发后,王先生仅支付李女士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无奈之下将王先生诉至新城区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剩余款项11000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材料,敏锐捕捉到原告李女士因残疾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如何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成为法官的心头挂念。

开庭前,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当日,法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等环节,并将调解工作融入庭审全过程,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和换位思考,但由于双方在案涉款项金额上仍存争议,庭审阶段的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正准备收拾材料离开法庭时,法官拦下众人郑重说道:“本案原告是残疾人,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是重中之重。”同时,法官环视在场人员,语气恳切地说道:“今天咱们坐在这里,首先是一家人,其次才是案件当事人。法律既保护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也特别关照弱势群体。当务之急,是找到一套既合法合规、又合乎情理,还能维系亲情的抚恤金分配方案,咱们再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

随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庭审中查明的事实,法官进一步细化沟通策略,向被告强调应依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释明案件判决后若进入执行阶段,可能面临存款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并指出双方应珍惜亲情,共同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和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王先生现场支付了原告李女士全部款项,这起涉残疾人纠纷圆满解决。

司法有爱,诉讼无碍。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强化公仆意识,积极回应弱势群体司法需求,将宪法精神贯穿司法实践全过程,在实际行动中彰显司法力量、传递司法温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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