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被拖载的半挂车驾驶室内竟有人乘坐。司机为图省事违法载人,最终被依法处罚。
当日,该大队民警正在S24兴巴高速临河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拖载着一辆货车驶入收费站。民警发现被拖货车的驾驶室内疑似有人影晃动,遂立即拦停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坐在被拖货车的驾驶室内睡觉。
经询问,该男子系被拖车辆的驾驶人,为图方便,他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是直接坐在正被拖运的车辆中,由前车牵引上路。牵引车驾驶人李某也未加制止。
民警当场对李某及乘车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半挂车拖载车辆时,被拖车辆不得载人,此类行为会严重影响车辆制动与转向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乘车人立即转乘其他合法交通工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
拖车属货物运输车辆,拖板或被拖车辆载人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为图一时方便忽视生命安全,自觉遵守交规才能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韩乐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