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2月9日至10日,自治区司法厅举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111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瑞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并为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张瑞和在讲话中要求:人民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监督责任,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当好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要聚焦能力提升,多途径、多渠道强化监督职责,把履职的责任感贯穿到监督责任的始终;要依法规范履职,熟悉掌握检察工作的标准和流程,依法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切实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要严守监督工作程序和纪律,独立客观开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监督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此次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解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就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内容范围、选任履职、奖惩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邀请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和上一届自治区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实务培训。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