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效防范账户洗钱涉诈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及《内蒙古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2025〕145号)要求,内蒙古农商银行根河支行将对以下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清理。我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充分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公示期为30天。
重要提示:清理过程中,我行不会以“账户清理”名义要求转账、索要密码或验证码,请谨防仿冒诈骗。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6688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贴心、安心、放心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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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商银行根河支行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