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辽河流域地处燕山以北,干流全长403公里,覆盖内蒙古、吉林、辽宁、河北四省区,其中在通辽境内流域长约367公里,流经开鲁县、奈曼旗、科尔沁区、科左中旗、科左后旗等区域。作为辽河正源,西辽河流域面积约13.83万平方公里,被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确认为三大文明起源地之一,与黄河、长江文明并列。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西辽河流域出现了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生态问题,通辽市检察机关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以法治力量为西辽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赋能。
多方协同
厘清行洪隐患监管职责
2024年5月,一位政协委员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转交案件线索,反映通辽市某旗县东西辽河浮桥存在影响行洪安全、通行安全等问题。通辽市检察院于2024年5月10日立案调查,通过向行政机关调取材料,向周边居民了解情况以及现场勘查、多方磋商等方式,并结合相关地区整治规范浮桥运营的经验,认定东西辽河14座浮桥存在船箱无合格证、浮箱锚碇不牢、引道及桥面破损、桥体承载能力不详等影响行洪和通行安全问题,同时存在通行费用未明码标价、无法提供收费票据等经营违法问题,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因案件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交叉重叠、协调难度较大,为厘清监管职责,通辽市检察院于6月3日组织市、旗两级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最终确认某旗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对浮桥负有法定监管职责。同时,鉴于东西辽河浮桥安全隐患问题存在持续时间长、影响面广、监管机关多、整治难度大、舆情风险高等情况,通辽市检察院以调研报告方式向通辽市委呈报案件情况和工作思路,获得了通辽市委领导的批示支持,为后续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程监督
协同履职清除行洪隐患
2024年8月1日,通辽市检察院依法向某旗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水务部门履行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应急管理部门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2025年2月26日,某旗政府作出回复,行洪安全方面,已对相关浮桥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行安全方面,14座浮桥的桥面平整、锚点加固、防护栏修缮等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营合规方面,逐一优化收费公示内容,规范出具收费税票。2025年4月16日,通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显成带队前往现场开展整改“回头看”。评估组认为,浮桥已全部完成桥体加长和加固,行洪隐患得以消除。
公益保护不止于解决眼前问题,整改效果更需要持续维护。通辽市检察院与某旗政府共同推动公益浮桥立项建设工作,拟于2025年至2028年间在东西辽河新建或改建8座公益性浮桥,为两岸居民提供免费过河服务。
专项整治
守护西辽河流域长治久安
通辽市检察机关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大核心,自2023年启动“守护美丽西辽河”专项行动以来,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行洪安全和污染水体的突出问题。针对阻水片林、高秆作物、违规围堤和取土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河湖保护案件122件,督促清理高秆作物和林木3264亩,拆除违建106处;督促清运垃圾2000余吨,保护河道260公里。同时,通辽市检察机关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与河长办、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推动150个碍洪图斑(包含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全部整改。通辽市检察院与辽宁省铁岭市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吉林省双辽市检察院等单位携手构建“两省七地”公益诉讼协作格局,开启了西辽河全流域系统治理新篇章。
西辽河流域的生态修复治理,是一场关乎生态安全与文明传承的持久战。通辽市检察机关通过协同履职、跨区域协作,推动浮桥安全隐患整治、阻碍行洪问题清零、公益浮桥规划建设,实现了从“单兵作战”到“多方共治”的转变。
生态治理任重道远,唯有久久为功,方能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公益保护初心,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西辽河流域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