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融入“综治网”共绘基层善治新画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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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5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16

“检察蓝”融入“综治网”共绘基层善治新画卷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力量筑牢基层治理基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为民”为宗旨,助力辖区综治中心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深刻转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从“一件事”到“一张网”

做实源头治理

集宁区检察院将综治中心作为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今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金汉府小区居民曾到综治中心反映天然气缴费不便、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检察人员联合街道工作人员,通过“耐心听、立即联、精准解、及时馈”的工作流程,精准定位问题症结与解决路径,使相关问题逐一得到妥善解决。“本来是带着气来的,没想到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这么当回事儿,问题解决得又快又透亮!”小区居民李大爷竖着大拇指点赞。此案例成为集宁区检察院推动“一站式”解纷模式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

今年以来,集宁区检察院派出业务骨干以“常驻+轮值”的形式入驻辖区综治中心,强力推进8个街道、1乡1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推动工作力量与治理重心下沉,做实做优源头治理。该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持续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运用“网格+检察”模式,吸纳老党员、志愿者、律师等组建专业团队,促成婚姻家庭、小区纠纷调解成功。在此过程中,该院深化基层微治理机制创新,同步推行“面对面”宣传,提供“点单式”服务,优化“一站式”流程,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有效助力辖区综治中心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运行”的深刻转变,切实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

从“被动接”到“主动治”

绘就善治图景

集宁区检察院通过入户走访、数据研判、司法反馈等方式,完善优化综治网格一体化平台功能,将解纷止争端口前移,针对各类人群可能面临的问题,建立预警机制并提前介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求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同时,该院配合基层综治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以“智”助“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让治理更智能、更高效。该院还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综治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造智能化基层治理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接综治网格、12345便民服务等系统,主动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在便利群众的同时,拓宽了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该院“晨曦未检”团队创新“制度讲解+数字赋能+基层联动”模式,有力保障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法治课堂、法治进社区等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防护意识,以检察之力照亮未成年人成长路。同时,严格落实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与家庭情况,通过“未检+综治”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

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构建共治格局

集宁区检察院聚力赋能,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治格局,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推动形成快速响应、多元协同、高效办理的工作体系。一是立足人民需求,构建一站式响应机制。对群众来访实行即时办结与限时反馈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实现诉求有记录、材料有接收、过程有跟进、结果有回复。二是深化“综治中心+检察”协同模式,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合作,更快、更有效地解决基层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全量汇集,充分发挥入驻部门作用,完善全流程办理机制。同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开展多维宣传,贴近群众强化认同。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专题讲座等方式,围绕防范电诈、个人信息保护、反邪教等重点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将服务“送到家”,增强群众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知晓度与信任度,切实发挥其在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服务群众中的关键作用。四是推进队伍共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联合街道乡镇综治中心、政法委、司法局、派出所等单位,开展“铁三角”基层微治理业务培训和交流,覆盖网格员、社区(村)书记等基层力量。通过互学互鉴,促进理念融合、方法创新,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实现综治业务与检察工作“双促进、双发展”,为长效治理奠定人才基础。

从“治已病”到“治未病”

开出“法治良方”

基层纠纷大多涉及法律与乡情民意,集宁区检察院深入一线“把脉问诊”,开出“法治良方”,打通了社会治理“快车道”,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将法治思维嵌入基层治理末梢。

集宁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用鲜活案例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今年,泉山街道居民张某的儿子参加搏击培训时头部受伤,因赔偿金额有争议,培训机构迟迟未赔偿。检察官曹燕青与综治中心、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专班,联合开展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调解结束后,该院还联合辖区街道、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运营专项检查和普法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从源头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从规范起步到精准履职,从破解难题到协同共赢,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既是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的生动探索,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白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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