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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6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17

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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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李某某:

李某某(女,身份证号:15042819******2020),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因您长期未到岗打卡上班,也未请假,故我方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解除您与我方的劳务合同,经公司多次电话联系,并分别于11月11日及11月27日通过EMS快递与您联系办理解除劳务合同事宜未果,现通过登报方式予以送达。

请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切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17日

■遗失声明

郑丽娜将律师证遗失,证件号:11501201811069698,特此声明。

申鹤飞将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证遗失,证号:S15116003,特此声明。

周金龙《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07年5月25日在开鲁县蒙医医院出生,父亲:周飞,母亲:李春梅,出生证编号:G150202053,声明作废。

韩涵《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4年11月8日11时46分在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出生,父亲:韩小磊,母亲:高威威,出生证明编号:O150199493,声明作废。

伊金霍洛旗铭都饰家商贸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627MABTE2UW83)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遗失,声明作废。

2025年12月17日

■仲裁公告

包头市数字未来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荣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蒙圣通贸易有限公司、石光荣: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鑫源支行与你们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865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0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0日(2026年2月6日)上午10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30日至第40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87号国储大厦303,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黄河大街87号国储大厦一楼仲裁二庭;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5年12月17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蒙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北平郴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采购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25]呼仲案字第066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本会“三个规定”告知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参考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本会《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会定于2026年3月23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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