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辉腾锡勒大街,察右中旗交管大队民警示意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反而猛踩油门,强行闯卡,民辅警立即启动警车追击。
“靠边停车!立即停车!”喊话器里传来民警严厉的声音,黑色轿车驾驶人眼看警车越来越近,最终缓缓停靠在路边。驾驶人下车后低声承认:“没本……”无证驾驶正是他铤而走险的原因。“我知道错了,我就是心虚……”面对民警,驾驶人李某懊悔地低下了头。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李某作出相应处罚。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