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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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7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18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张铁君:

本院受理原告于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宝音套格吐:

本院受理原告包吐拉古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李铁玉:

本院受理原告柏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郑金、梁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曹文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纪春宏:

本院受理原告傅大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孙佰全、高晓霞: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王丽杰:

本院受理原告葛胜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卢金权:

本院受理原告韩继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李权、赵全、福君:

本院受理原告吉如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秦宝权:

本院受理原告哈尔套镇玉和家电商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鲍嘎少布:

本院受理原告程良喜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奈曼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窦占军:

本院受理原告郭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奈曼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龚阿木扎根:

本院受理原告谭清杰诉你、刘哈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奈曼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18日

王晓伟:

本院受理原告左志军诉你、吕江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5民初6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晓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左志军借款本金222000元并给付利息(其中:22000元本金部分自2012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相应利息至本息实际还清为止;10000元本金部分自2012年6月15起按月利率20‰支付相应利息至本息实际还清为止;40000元本金部分自2014年1月30起按月利率20‰支付相应逾期利息至本息实际还清为止;150000元本金部分自2010年7月10起按月利率20‰支付相应利息至本息实际还清为止);二、驳回原告左志军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418元,由被告王晓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18日

布仁花、袁文清:

本院受理原告宋志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一、依法判令二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及2018年1月30日前的欠付利息39.2万元;二、判令二被告清偿原告所欠本金20万元按照月利息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高翔:

本院受理原告温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一、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44450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何汝:

本院受理原告吕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一、依法判令被告何汝返还原告吕彦军借款本金10万元及上述借款从2017年7月3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产生的利息;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折子俊、袁永峰:

本院受理原告宋志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的主要内容:一、依法判令被告袁永峰清偿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及2018年1月30日前的欠付利息10.08万元;二、判令被告袁永峰清偿原告所欠本金6万元按照月利息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三、判令被告折子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吴美荣: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22民初3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杨宽厚: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22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张燕: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22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内

赵燕清: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622民初3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关银泉、山丹: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关额尔敦宝力格、吴秋霞: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包铁宝: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福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安丽祥: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欣强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杨常福、尹晓红: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苗种子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谢满达: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苗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包百岁:

本院受理原告包小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齐帮锁、马乌日乐: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欣强农资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王春花:

本院受理原告苏俊风(又名苏俊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21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是:一、准予原告苏俊风与被告王春花离婚;二、婚生子苏旭东随原告苏俊风生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土左旗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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