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统一裁判尺度、破解审判难点,切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赴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异议之诉与买卖合同纠纷专项业务指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鄂尔多斯市中院的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解读该司法解释出台后新增条款内涵与裁判标准变化,明确了商品房消费者、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的具体适用条件,同时梳理了该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裁判文书说理等问题,为基层法院精准适用新规、统一裁判尺度提供了清晰指引。
结合近年来审理的相关案件,鄂尔多斯市中院总结形成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易错清单,并同步下发对下工作提示函。清单聚焦认缴制下加速到期、一人公司股东责任、抽逃出资等高频问题,逐一剖析成因、明确纠正方向。提示函要求基层法院严格坚持“追加法定”原则,规范出资审查标准,严守程序衔接要求,统一裁判主文样式,切实防范审判风险。
围绕买卖合同发改案件,提炼整理合同效力认定、价款支付、违约责任承担、情势变更适用等方面的易错问题。鄂尔多斯市中院的工作人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分享审判经验技巧,引导基层法院加强对合同条款的精细化审查,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边界,有效减少发改案件数量,推动审判质效上台阶。
(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