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逾期,不仅无需还债,反而还能“赚钱”?这看似荒诞的骗局已被警方识破。2025年12月2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了解到,该分局侦破的全国首例信用卡“反催收”敲诈勒索案,被公安部列为全国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典型案件。

通报案情
公安部交办案件线索内蒙古三级公安联动
2025年8月,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接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交办案件线索后,迅速组建“省市区”三级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工作。
经调查,办案民警发现以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其曾经从事信用卡催收行业的便利,获取大量信用卡欠款人信息,并与信用卡持卡人达成“委托合作协议”,成为所谓的“代理人”,组建反催收“敲诈联盟”。该犯罪团伙“精心布局”,故意制造或编造银行及催收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的假象,并以此为由,短期内频繁向金融监管机构发起恶意投诉,向相关银行和催收公司施压,最终达到既为持卡人免除信用卡欠款、又敲诈勒索额外钱财的目的。
为尽快斩断违法犯罪链条,专案组先后奔赴上海、陕西西安、广东深圳、江苏、江西等6个省市,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取证工作,成功查实关键证据。办案民警经过细致深入地分析,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行事极为谨慎,白天无固定生活轨迹,夜间则分别藏匿于不同地点。为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三级经侦部门制定了周密详细的抓捕方案。
9月9日凌晨,办案民警组成3个抓捕组,同步开展抓捕行动,一举将宋某某、任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已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25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审查起诉。
“随着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回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国英说。
催收行业的“熟练工”找到赚快钱的“灵感”
经查,2015年,宋某某、任某某同时入职一家催收公司。10年的从业经历,使二人不仅成为催收领域的“熟练工”,也了解了银行与催收公司的运作“弱点”。
2024年8月,宋某某的一张信用卡有1万元逾期未还。为了能够免除债务,宋某某与任某某共谋,利用银行与催收公司忌惮投诉的弱点,筹划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频繁投诉的方式施压,从而获取额外利益。
在接下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宋某某捏造银行侵犯其个人信息的事实,通过撰写举报信、电话投诉等方式,连续多次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面对银行和催收公司的正面答复,宋某某置若罔闻,仍继续恶意投诉。很快,催收公司便派人与其联系,协商调解方案。
经过数次谈判,最终不仅免去了宋某某的1万元信用卡欠款,还额外付给他8万元“调解费”。在前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宋某某实际获利9万元。这给了宋某某“赚快钱”的“灵感”。
今年1月,任某某接到一家催收公司的来电。经了解,他的朋友特某因某银行信用卡逾期未还,正被该催收公司催债。特某在办理信用卡时,在紧急联系人一栏填写了任某某的手机号码,该催收公司因无法联系到特某,于是拨打了任某某的电话。
任某某认为这是一次“机会”,于是就和特某商量,以“反催收代理人”的身份,以泄露个人隐私为由,在短时间内反复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信的写作模板就来自宋某某。最终,特某逾期未还的欠款不仅被免去,还获得了催收公司赔付的4万元。
此后,宋某某与任某某如法炮制,通过“反催收代理人”的形式,又成功勒索了3笔“调解款”。其中,宋某某以同样的手法,为前妻的弟弟马某某“解决”了4万余元银行信用卡欠款,并以利相诱,将马某某也拉入团伙。
据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杨智钧介绍,2025年3月,宋某某、任某某等3人为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伙在回民区租赁房屋设立“工作室”,并将在催收公司时掌握的大量欠款人信息进行“资源盘活”。同时,结合周边朋友推荐等渠道,以“反催收代理人”的名义开始广泛接单,逐步走上了职业化反催收道路。
作案工具
“反催收”套路设局犯罪团伙敲诈勒索
据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云永兵介绍,宋某某等人要求委托处理债务的持卡人将手机号交由他们使用,银行催收电话一律由宋某某、任某某代为接听。一旦接通电话,宋某某等人便通过各种办法寻找催收公司言语中的漏洞并录音。随后,他们就会以侵犯个人隐私、泄露个人信息等为由,以持卡人的名义反复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恶意举报。此外,宋某某等人每人随身携带一个装有十几部手机的大包,这些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等待催收公司打来电话。
在宋某某的家中,办案民警搜出大量举报信的写作模板及各类情景的沟通话术。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涛介绍,这些施压的话术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主要是利用了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投诉管理的考核机制漏洞。“他们一个人针对一张卡,短期内连续举报超过1600次。”张涛说。
据宋某某等人交代,为了逃避打击,他们一年四季只要出门就戴着帽子和口罩,从不在居住地附近谈交易。在与催收公司和银行的电话沟通中,他们从不主动提出赔偿要求,以防被录音。即便催收公司主动提出赔偿、双方谈妥了价码,他们仍坚持现金交易,拒绝银行转账。
此外,精准选取信用卡欠债人也是提升“成功率”的关键。宋某某等人选择的信用卡欠债人大多无还款能力,且还款意愿极低,法律意识淡薄、不计后果,极易因眼前小利而被教唆参与犯罪。
截至被抓获时,宋某某、任某某等3人已作案5起,涉案金额25万余元;另有21起案件处于“谈判”阶段,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