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并宣告禁止令。
经审理查明,3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阿拉善某金矿实施盗采,并将盗采矿石加工提炼成黄金出售以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相应刑罚并处罚金。同时,为预防被告人再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法院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特定期限内从事与矿产开采相关的活动。
案件宣判后,3名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退赔退赃,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此次判决和禁止令的宣告,不仅彰显了法院对非法采矿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释放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为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婷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