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工商银行债务人不良贷款已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方式处置,受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拥有的以下《债权清单》所列780户个人不良贷款进行公开转让处置,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注: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