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聚焦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各项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协同共进。
统筹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建,实施“三进四同步”工作法,将党建要求融入审批、考核、诚信评估等关键环节。全区公证员党员占比达50%,司法鉴定人党员占比47.3%,实现了党组织负责人与机构负责人“一肩挑”全覆盖。成立公证、司法鉴定协会临时党支部,扎实推动行业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
紧扣“十四五”规划收官节点,全面梳理并完成129项重点任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深化“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全年四级实体平台累计提供法律服务超6万件,其中,法律咨询5.5万余件,办事服务近4800件。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清单(2025-2027年)》,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四方协同”治理新格局。
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仲裁工作入选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专项行动,将相关经验做法写入《中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报告》。7个集体、14名个人获得司法部“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通报表扬。强化质量闭环管理,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工作机制,开展全区公证质量“回头看”。
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审议通过,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草原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2项地方标准,填补了业务领域空白。首次开展全区鉴定文书集中评查,联合多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026年,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推动公证全流程监管、司法鉴定条例配套落实、仲裁服务提质扩面,为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更多务实成果。 (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