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内蒙古阿斯创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包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阿斯创实业有限公司将以下债权本金、欠息、违约金等债权对应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包头)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斯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包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现依法联合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向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包头)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债务人名称:包头市元顺商贸有限公司;截至基准日2025年11月14日贷款本金余额4,773,570.61元,欠息余额155,141.04元,保证人为:张志国、任二平、白雪峰。
特此公告
转让方:内蒙古阿斯创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方: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
(包头)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