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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1-21

七部门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

引导社会抵制不良语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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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提高全民语言文化素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持续提升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语言文化素养。

《意见》提出七项主要任务,具体包括:科学研究阐释,深入研究阐释语言文化相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教育普及,推动各地区、学校和有关单位创新开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教育;保护开发资源,强化国家语言资源治理,加强语言资源的调查整理、科学保护、规范储备、开发共享、服务赋能,把语言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进语言文化资源数据化建设、语言文化成果数字化应用、语言文化传承智慧化赋能;建强人才队伍,加大语言学科建设、语言人才激励、语言人才汇聚的力度,加强研究型、应用型和复合型语言文化人才的培养、储备和使用,建强语言文化人才队伍;加强推广传播,加快建设语言文化传播体系,增强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吸引力、传播力和影响力;深化交流互鉴,建设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交流品牌,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

《意见》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抵制不良语言现象,守牢宣传思想文化阵地,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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