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为切实筑牢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1月17日清晨,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陕坝大队在陕坝收费站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其间,查获了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行动中,执勤民警按照“定点检查+规范执法”的工作模式,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当一辆小型机动车驶入检查区域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询问,该驾驶人承认自己前一晚与亲友聚餐时饮用了酒水,心想“清晨交警不会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驶入高速,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高速交警提示: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集,饮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视线模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韩兆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