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申请人郝某专程来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写有“利剑出鞘显神威秉公执法为人民”“兴和法院秉公断执行利剑护民安”和“笔耕不辍守正义履职尽责为民生”3面锦旗送给执行干警,以此表达诚挚谢意。
申请人郝某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兴和县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但田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随后,郝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将田某某拘传至法院。面对田某某的抵触情绪,执行局干警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对田某某进行普法教育,在了解到田某某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后,又对郝某进行沟通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郝某自愿放弃部分债权,田某某一次性履行剩余给付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郭成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