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25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过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执行:严格落实《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干警重大事项填报通报制度》《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检察人员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强化督查通报,确保“逢问必录”落实到位。实行月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填录结果并进行全院公示,同步报送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制作“三个规定”微视频、定制手机彩铃,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王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