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星宇)2月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区“十四五”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据悉,“十四五”以来,全区水利系统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水利新作为,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四五”以来,全区新开工水利工程4871项,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加快优化。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建成水库468座、大中型灌区121处,塘坝和窖池6.18万个,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
在保护与修复水生态方面,我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河湖生态水量纳入河流水量配置和调度计划,乌梁素海等16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实施重点河湖补水,“一湖两海”治理成效显著,水面面积维持在合理区间。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治理区基本实现地下水水位同比稳定或回升。开展清槽行动,划定河道内禁限种范围,重拳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在开启水治理管理现代化方面,我区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在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干线推行河湖长制。完成自治区首批小流域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交易和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实现全区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零”突破。实现全区水行政许可事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实施要素全部统一,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7项审批事项实现异地统一标准受理。对35项水利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通过采取关联证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减证便民等措施,精简24件申请材料,事项平均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