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简称“中国银行”)与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编号:【XFJR-PLZR-002】),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中国银行对您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内容不变。自2025年10月31日24:00时起的与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中国银行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告知: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您应向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并向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如下还款账户还款,直到标的债权全部还清或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您发出进一步通知。
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账号:652958703000027户名: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如果您对本公告内容或您的标的债权及与其有关的任何付款金额有任何问题,请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联系人:海南新创建客服,联系电话:4006668081、18047380810,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