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月30日,全区检察长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聚焦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研究部署“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区检察工作。
会议指出,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经过全体检察人员3年艰苦奋斗,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明显上台阶、队伍明显上层次、基础明显上水平,基本实现了“三年一大变”的工作目标,整体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的关键性跨越,部分工作已经走在了前列。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实施之年,也是内蒙古检察工作的新起点,要深刻把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和全区检察工作的新态势,让“三年一大变”成果更加巩固、更加厚实。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将“政治红线”和“法治底线”高度统一,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要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贯彻“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政治安全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增进团结。要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力美丽内蒙古建设。要积极保障民生建设,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深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逐项对焦自治区党委部署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检察举措,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要努力促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法律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的深度转变,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筑牢公平正义司法防线。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持续提振检察队伍的“精气神”,加快锻造检察人员的“硬实力”,积极探索基层院管理的“新方式”,全面激发基层检察的“新动能”,让新时代检察事业的“枝干”愈发挺拔、“枝叶”愈发繁茂。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