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2026年1月19日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与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管理、维护的鄂尔多斯市宏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笔债权(包括上述债权所对应的主合同、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本息金额3118.015921万元。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自本公告之日起,请上述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
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