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蒙古数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数韵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股东一致同意解散数韵公司并对其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现清算组委托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大川所”)处理清算相关事宜。
数韵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大川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金石矿业广场A座602室,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024000,联系人:张英杰,电话:189476707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同时承担未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数韵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内蒙古数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2月27日
■限期提交证据材料通知书
编号:[2025]鄂公中字第23号
内蒙古达立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因办理裴永文等人投诉你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一案,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单位提供你单位与上述1人的劳动合同、工资表等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单位将结合其他证据依法认定相关事实,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6年2月27日
■提存款受领通知
王清华:
2026年2月2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1)呼刑初字第43号】,鲍志强已将赔付给你的部分民事赔偿款(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元整(¥17200.00)提存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请你持本人身份证及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我处领取提存款。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君御华庭一期23号楼1单元3楼。
联系电话:0482-821541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2026年2月27日
■公告
玉泉区木朵一餐饮店: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威风与被申请人玉泉区木朵一餐饮店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李威风(呼玉劳人仲字[2026]22)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无法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答辩通知书、组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本院定于2026年4月3日9时在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2月27日
■公告
内蒙古豪德电力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尔古阿牛与被申请人内蒙古豪德电力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尔古阿牛(呼玉劳人仲字[2026]104)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答辩通知书、组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本院定于2026年4月2日9时在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2月27日
缴纳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催告书
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7月9日作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行政征收决定书》,并于2025年7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要求你单位缴纳“万象天地三期”项目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6,288,843.00元。你单位至今未缴,也未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款项缴至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征收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2月24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播音主持朗诵演讲协会,代码:51150000502708033G,经研究决议,拟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资产清算小组。请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逾期视为放弃,特此公告。
内蒙古播音主持朗诵演讲协会2026年2月27日
■遗失声明
杨廷彦《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9年7月12日10时50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杨旭,母亲:毛明明,出生证明编号:T150035464,声明作废。
郝嘉庆《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出生日期:2010年1月19日,生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医院,母亲:郝鑫鑫,父亲:李海英,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华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1555459106X)公章丢失(印章编号:15012110001091)、财务章丢失,印章编号:15012110001092,声明作废。
2026年2月27日
缴纳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催告书
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5年7月9日作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行政征收决定书》,并于2025年7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要求你单位缴纳“金丽园”项目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5,382,430.14元。你单位至今未缴,也未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款项缴至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征收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2月24日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营业地址信息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民区营销服务部
机构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31号新亚太商厦6层东侧150㎡
批准日期:2013年11月11日机构编码:000108150103001联系电话:15248119882邮编:010010
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发证日期:2026年2月10日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民区营销服务部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