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寒风雪映初心警徽闪耀护归途坚守护学岗  守护上学路春节里的森林“警色”元宵佳节送关怀筑牢群众出行安全线严把企业交通安全关严查酒驾醉驾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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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3-05

荣乌高速公路交管大队

严查酒驾醉驾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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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荣乌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G18荣乌高速1615km沙井收费站出口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查,驾驶人哈某当天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2mg/ 100ml。随后,经鄂托克旗人民医院抽血检测、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7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询问,哈某供述,其前一晚与朋友聚餐饮酒,自认为睡一觉后酒精已代谢完毕,便于清晨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回杭锦旗。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人醒不等于酒醒,隔夜酒同样属于酒驾醉驾,此时驾车上路风险高,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王飞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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