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2026年第3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精神,审议了《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精准把握学习教育的核心目标、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研讨,深刻查摆问题,狠抓整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做好开门教育,教育引导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立足司法行政职责职能,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执法司法、便民服务全过程,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会议要求,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要把此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直属系统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统筹系统推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将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协同发力、取得实效。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