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解读国家发展规划法最高法发布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新修订的临时航线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9月1日起施行七部门: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第06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074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3-20

新修订的临时航线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提升空域使用效率,促进航空事业发展,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日前对临时航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中央空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拓展临时航线功能方面,该办法在调配空域矛盾的基础上增加规划飞行航线的功能,与固定航线等效,航空用户可拍发飞行计划,规划的飞行航线可纳入民航班机飞行航线和飞行高度层配备规定实施统一管理,将有效缩短飞行里程,减少碳排放。

该负责人说,在转变使用管理方式方面,办法规定,由申请使用制向限制使用通告制转变,临时航线平时常态开放使用,在与其他飞行活动有影响需要调整使用高度或时段时,管理单位预先发布相关信息,航空用户可提前掌握航线可用时段和高度等信息,提高飞行航线规划效率。

该负责人表示,中央空管办将梳理评估现行临时航线使用效益,优化调整并完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飞行安全。

(据《检察日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