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涉外司法服务体系  护航“向北开放”高质量发展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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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7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3-26

优化涉外司法服务体系 护航“向北开放”高质量发展

胡玉荣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内连八省区、外接俄罗斯和蒙古国,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历史上,内蒙古是“草原丝绸之路”和“万里茶道”的重要枢纽和通道。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内蒙古被赋予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使命,这为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特别是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内蒙古凭借其地缘优势和资源禀赋,成为国际国内双循环交汇的重要节点,为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中蒙、中俄边境贸易活动的日益频繁,涉外司法服务在解决边境贸易纠纷中的作用愈发凸显。边境贸易纠纷的有效解决不仅关系到中蒙俄三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更对维护我国北部边疆地区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边境贸易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增加,涉及的法律问题涵盖国际条约、国内法以及外国法等多个层面。在此背景下,优化涉外司法服务体系不仅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举措,也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国家推动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过程中,一个高效、公正的涉外司法服务体系能够进一步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因此,持续优化涉外司法服务体系已成为一项紧迫且重要的任务。

涉外司法服务是指涉及外国主体、外国法律或国际条约的司法活动,其核心在于通过司法手段解决跨境纠纷并维护国际交往秩序。近年来,涉外司法服务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例如,有学者提出应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政府提供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以满足“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双重需求。同时,部分研究聚焦于特定区域的实践探索,如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设立口岸法庭和联络站,优化边境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建立涉外审判服务机构,促进边境贸易有序良好发展。内蒙古作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近年来在涉外司法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适应中蒙、中俄边境贸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内蒙古在边境口岸地区设立了多个涉外审判服务机构,其中包括口岸法庭和边境口岸法庭联络站。这些机构的设立旨在为边境贸易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解决渠道。例如,在甘其毛都、策克等边境口岸地区设立的法庭,以“快立、快审、快执行”为原则,受理边民互市贸易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内的各类经济纠纷。

此外,为方便域外边境贸易主体参与诉讼,内蒙古还在各边境口岸及出入境办事大厅设立了中蒙俄边境口岸法庭联络站。这些联络站不仅为当事人随时诉讼提供了便利,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切实保障了边境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法院和法治体系的国际形象。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涉外司法服务“含金量”。内蒙古在涉外司法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机制和举措,以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其中,“府院联动”机制是优化涉外司法服务的重要探索之一。这些涉外司法服务机构注重与地方政府部门、商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服务网络。例如,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与二连浩特市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贸促会等相关部门,通过共同举办边境贸易业务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边境贸易纠纷解决的业务研究与培训,增加对相互领域边境贸易知识的了解,提高办案与执行协作水平。

同时,这些机构还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线上诉讼平台,为涉外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等服务,显著提高了司法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充分发挥各自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防控社会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边境贸易纠纷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口岸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涉外司法服务举措,护航“向北开放”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涉外案件审判质量,高效解决中蒙边境地区民商事纠纷,近年来,内蒙古法院系统创新推出了多项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服务模式。例如,涉外案件“绿色通道”机制为涉外案件提供了“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以二连浩特市法院为例,近3年受理的87件涉外案件全部落实了“绿色通道”政策,实现了涉外司法工作提质增效。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涉外多元解纷模式,将涉外纠纷纳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推出了“涉外纠纷+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新模式。依托消费者协会等平台,该模式能够快速完成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有效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据统计,2024年以来,该院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了多起涉外纠纷,得到了国内外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形成智慧涉外审判模式。通过搭建涉外案件网上立案平台,为在境外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等智能化诉讼服务,目前涉外案件网上立案率已达到80%以上。该院还通过远程视频技术实现了涉外案件的“云庭审”,并尝试以电子方式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调解书,进一步提升了审判效率和司法透明度。

建立涉外司法实务交流机制,提升涉外司法服务水平。从审判业务方面来看,在处理中蒙、中俄边境贸易纠纷时,不同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构成了显著的适用难题,涉外司法服务不可避免地需要同时考量国内法、国际条约以及外国法的规定。然而,蒙古国与俄罗斯的法律体系在立法原则、司法程序和实体规范上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法律体系间的异质性使得跨境贸易纠纷的解决面临复杂挑战。与此同时,边境贸易纠纷的多样性进一步加剧了法律法规适用的复杂性。在此背景下,司法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需对俄蒙两国的相关法律及国际条约有深入理解,与俄蒙两国法官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

首先,可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司法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跨境案件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司法文书送达、证据交换等程序,从而提高跨境纠纷解决的效率。其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跨国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的实时传递与查询,为涉外司法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应定期组织双边司法交流活动,如举办司法论坛或研讨会,增进各国法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共同探讨跨境贸易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近几年来,为促进中蒙两国司法合作进一步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国家法官学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承办了4期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其间,两国司法人员深入了解了彼此的司法制度,交流了审理边境贸易纠纷案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了两国法院在法官研修、学术交流、司法协作等领域的合作成果。

发挥区位优势和地缘文化优势,培养特色涉外法治人才。涉外司法服务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支撑。然而,当前内蒙古地区在涉外司法实务中面临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尤其是精通国内外法律及熟悉边境贸易业务的人才匮乏,对司法服务效能产生了显著影响。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鉴于内蒙古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内蒙古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高等院校法学院根据各自的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积极探索内蒙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培养方案。2024年,内蒙古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总体建设方向,与相关实务部门共同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2024年招收中蒙、中俄涉外法学方向12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以法律专业获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3年度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契机,在专业学位领域设置涉外法治方向,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及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开展国际法、蒙古国法律、中蒙贸易纠纷解决等涉外法治问题研究,在培养涉蒙特色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内蒙古作为国家向北开放的“窗口”,涉外司法服务体系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跨境数据流动、电子商务纠纷以及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这些新问题对司法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内蒙古应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司法环境,加强科技应用在司法服务中的深度与广度,建强涉外司法服务队伍,为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研究生院;该成果属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025年度重大专项《‘一带一路’视域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中蒙文化交流实践路径研究》(项目编号:ZLJD2505)子课题《‘一带一路’视域下中蒙涉外法律服务实践研究》(项目编号:ZLJD2505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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