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九原区人民法院,将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现场“搬”至被告人家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妥善解决了身患重疾的被告人无法到庭应诉难题。
该案被告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告人案发后突发严重疾病,导致半身不遂,生活难以自理,无法按照常规诉讼程序到庭参加庭审,案件审理因此陷入困境。
九原区检察院秉持“既要依法惩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也要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迅速启动检法会商机制,与法院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赴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最大限度为特殊群体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庭审现场,检察官依法履行公诉职责,严谨指控犯罪、逐一出示证据,并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身体状况和家庭实际情况进行释法说理,深刻阐明了酒驾醉驾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悟,并接受了法治教育。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行动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起事件的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史旭 李奕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