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告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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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3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4-08

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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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

一、2026年4月14日上午10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拍卖:大板综合维修段P60、P50、P43废钢轨一批,整体起拍,起拍价:15,359,866.58元,标的成交后按新规检尺提货,标的详情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或来人来电咨询,成交价含13%税(其中:超出起拍价部分按70%开具6%税票)。

二、2025年4月15日上午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 paimai.caa123.org.cn)拍卖:标段1:大板综合维修段内:废配件、废继电器、废钢芯铝绞线、废电子电气元件、废铁、废变压器、废转辙机配件、废铜芯电缆、废铝绞线、废橡胶配件、废铝、废尼龙挡座、废转子等物资一批,起拍价:1,776,347.50元;标段2:呼和浩特通信段废旧物资一批,起拍价:27720元;标段3:神通公司废旧物资一批,起拍价:66500元。标的详情可登录中拍平台或来人来电咨询,成交价含13%税。

说明:1.本次拍卖所有标的均以存放现场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在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完成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全额参拍保证金;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持上述资质原件来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事宜,所涉及的装卸费、运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展示及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12时止;报名联系电话:18604715785霍工;看货电话:大板18847688098魏工;通信段13948431898周科;神通13848176521邢科。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8日

■公告

内蒙古中农亨利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秦越诉你关于劳动报酬等一案,因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下列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现定于2026年5月25日15时在本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北一街原解放派出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4月8日

■公告

内蒙古汉图家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八十一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6〕308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6年4月8日

■注销公告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蒙医医院司法

鉴定所,代码:341500004610349407,经

研究决议,拟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申

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资产清算小组。

请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

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逾期视为放弃。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蒙医医院司法鉴定所2026年4月8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昭君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小区分店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QYRFL7H,声明作废。

内蒙古嘉满金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MADBAHGDXQ)将公章遗失,公章编号:15020710024366,法人章遗失,法人章编号:15020710024370,合同章遗失,合同章编号:15020710024369,声明作废。

荣瑞芳将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1502201361894164,声明作废。

封春福《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9年10月23日8时46分在开鲁县蒙医医院出生,父亲:封守庆,母亲:景丹丹,出生证编号:T150170007,声明作废。

奈曼旗久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BMT5CX5C)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姜久辉)各一枚,声明作废。

包头市暖鑫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MA0R0TXE5N)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3MABUNW4J8H,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王岩不慎将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开具的紫光园9号楼1单元24西房款(按揭)收据丢失,收据号:0040219,金额贰佰万元整,声明作废。

包头市诚昱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13RKE37T)财务章丢失,声明作废。

李建辉将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1504201610213710,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C20141504020299,特此声明。

内蒙古富地鸿泰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19200080308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族东路支行,账号:15050171667400000069,声明作废。

韩静公证员执业证不慎遗失,声明作废。执业证具体信息如下:执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疆公证处,执业证号:105011220090219,发证日期:2024年5月8日。

姚璐《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02年8月16日7时55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姚志丹,母亲:赵昆,出生证明编号:B150294810,声明作废。

吕晨阳《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09年2月27日7时48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吕刚,母亲:赵昆,出生证明编号:I150172344,声明作废。

2026年4月8日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书

乌拉特后旗德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刘改珍、郭瑞、常立艳:

根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转让方)与王磊(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拟转让的债权(详见附件《债权明细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作为转让方,王磊作为受让方,特此要求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义务。

转让方: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受让方:王磊

日期:2026年3月26日

附件: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借款人名称:乌拉特后旗德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8100318XW30LJ0006。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保证人:刘改珍

抵押人:郭瑞,常立艳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5100318XWZD0005;《保证合同》,编号2018100318XWZB0006:

债权截至基准日本金余额:4390000.00元;债权截至基准日欠息:2532744.72元;代垫费用:31807.33元。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书

内蒙古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吕建光、王福玲、吕建明、乔鸿燕、王建雄、张玉霞、侯荣华、马兴刚:

根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转让方)与杨帅(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拟转让的债权(详见附件《债权明细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作为转让方,杨帅作为受让方,特此要求你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义务。

转让方: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受让方:杨帅

日期:2026年3月26日

附件: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借款人名称:内蒙古鸿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5100313XW30LJ0024。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保证人:吕建光,王福玲

抵押人:吕建明,乔鸿燕,王建雄,张玉霞,侯荣华,马兴刚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4100313XWZD0001;《保证合同》,编号2015100313XWZB0015;

债权截至基准日本金余额:2920000.00元;债权截至基准日欠息:4378876.96元;代垫费用:19386.00元。

■公告

内蒙古美鸿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贺广兵(呼玉劳人仲裁字[2026]81号)与被申请人内蒙古美鸿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对本裁决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4月8日

■仲裁送达公告

武飞云: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祁建忠(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武飞云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鄂仲字0199号)],申请人于2026年1月16日向仲裁庭书面提出《延期举证申请书》,仲裁庭经评议后同意其申请,并于2026年1月17日作出《关于同意申请人延期举证的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同意申请人延期举证的决定》,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5楼502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仲裁大厦)领取《关于同意申请人延期举证的决定》,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477-8379484)。

首席仲裁员:武海军

仲裁员:宋青山

仲裁员:吕海峰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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