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四支队赤峰大队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摇下车窗接受呼气检测时,闻到车内有一股酒味儿。该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闪。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民警经核查,发现该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面对证据,驾驶人张某承认昨晚与好友饮酒至深夜,以为第二天早晨酒精已经散去,便抱着“应该没事了”的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查获。“我靠着开货车养家糊口,这份工作是全家的经济来源,如今因为一时贪杯,不仅驾照被吊销,还丢了工作。”当得知自己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后果后,驾驶人张某瞬间崩溃,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李政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