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四子王旗占峰工程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929MA0QMJPK5N)将公章(编号:1509290015331)、财务章(编号:1509290015332)、合同专用章(编码:1509290015334)、发票专用章(编号:1509290015333)、法人名章(编号:1509290015335、法人名称:刘占锋)遗失,声明作废。
内蒙古吉玛制衣有限公司将开户许可证遗失,许可证核准号:J1910000561501,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兴安南路支行,账号:124101201050102426,声明作废。
赤峰市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宁城县分公司将两本收据丢失,收据号:XB2017050801-850,收 据 号 :XB2017051001-050,声明作废。
内蒙古杰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存款人查询密码单,账户号码:0203601220000000021878,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1910033283301,开户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西苑分理处,声明作废。
将章君《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明编号:H150030563,声明作废。
将于欣《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性别:男,于2011年3月9日17时28分在霍林郭勒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父亲:于凤春,母亲:董智敏,出生证明编号:J150109098,声明作废。
张伟明(身份证号 :150121199108063910)将呼和浩特恒大养生谷17块地3-2-501认购书和发票丢失,认购书编号:G2236391,发票金额171667,编号:05482630。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呼和浩特恒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尔邓图(身份证号:152725198109083716)将呼和浩特恒大养生谷地块十九10号楼1503号房收据丢失,收据编号:HH2485769,收据金额:53487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恒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乌拉特中旗瑞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5973162690)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六座尧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农商银行银行将军尧支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份,核准号:JI921000510602,声明作废。
李治国将公职律师执业证遗失,证号:11502202260477822。声明作废。
高小亮(身份证号:152323198212291412)将呼和浩特恒大城42–2-2101号房收据丢失(编号:186768,金额:261125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内蒙古鲁桥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通辽市康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EN0F1T88)遗失法人章(王志民)一枚,声明作废。
2026年4月21日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2座9028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一、(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九街坊商业用地;(二)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三委新世纪大酒店1-15商业房产;(三)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新世纪大酒店1-3层1#北侧商业房产;(四)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三委1-3层商业房产商品房;(五)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新世纪花园南栋1-3层商业房产商品房。二、(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施介办事处二委振兴小区1层1-2室(老外贸楼)商品房,面积:76.89平方米;(二)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施介办事处二委1层3室(老外贸楼)商品房、4层1-1室(老外贸楼)商品房、1-7层1#、3#室(老外贸楼)商品房。三、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新世纪商厦1-6层1室商业房产商品房。四、(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新世纪花园小区A裙房2层2-9室商品房、2-11室商品房、2-12室商品房;(二)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新世纪花园小区E裙房2层2-1室商品房、2-2室商品房、2-3室商品房、2-4室商品房、2-5室商品房、2-6室商品房、2-7室商品房、2-9室商品房、2-10室商品房、2-11室商品房、2-12室商品房。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说明:1、以上拍卖标的以展示现场明示物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认真勘查、审核拍卖标的,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拍卖人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3、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手续完全知悉、愿意在现有的法律手续情况下竞买该标的。4、有优先竞买权者见公告后,带相关资料与拍卖人联系确定优先竞买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预展时间:公告之日至5月8日
展示地点:标的坐落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94291 13947183807
内蒙古和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21日
■公告
王新东(公民身份号码:231182198302052018)
张春城(公民身份号码:231182198511222327)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区支行与你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0日内,逾期本会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公告送达届满后的第1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在乌海仲裁委员会开庭(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北路49号,联系电话0473-2999728)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乌海仲裁委员会2026年4月21日
内蒙古聚佳鑫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召开通知致股东:庞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提议,现就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1日上午9点在内蒙古聚佳鑫贸易有限公司南面办公室
2、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
3、召集与主持:内蒙古聚佳鑫贸易有限公司
4、会议议题:审议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
二、股权转让具体方案
1、转让方:王军、何宝泰
2、受让方:常红
3、转让内容
(1)王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50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注册资本45%),以22475460.61元价格转让给常红;
(2)何宝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注册资本8%)中的350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注册资本7%),以3496182.76元价格转让给常红。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2、你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3、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回复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参会及表决意见;逾期未回复、未参会或未委托代理人参会表决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及表决权,公司将依法推进后续表决与变更程序。
四、其他事项
请你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会,如需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内蒙古聚佳鑫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仲裁公告
浙江法赛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郭爱英、张红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5]第754号和新劳仲裁字[2025]第755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6年4月21日
■仲裁公告
浙江法赛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耀波、胡斌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5]第753号和新劳仲裁字[2025]第756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6年4月21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6年4月16日,吴可(身份证号:15272319******3612)与史宇飞(身份证号:15263419****** 4217)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吴可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6)内0602民初881号调解书所确定的对债务人武帅(身份证号:15272219******363X)、樊娟(身份证号:15272319******3027)享有的债权(借款本金180000元、利息按约定利息计算、诉讼费3881.39元)及基于该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利依法转让给史宇飞。现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请上述债务人及义务承受主体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向史宇飞履行上述全部债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吴可
受让方:史宇飞2026年4月21日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安徽中京鸿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王俊兰、侯磊、马志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安徽中京鸿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对内蒙古伊东骏马玻璃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正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马二光的全部债权及基于该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王俊兰、侯磊、马志彪。该债权的法律依据为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2017)内证执字第84号强制执行证书,债权最终金额以该强制执行证书确定的数额为准。
安徽中京鸿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现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请与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它还款义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直接向王俊兰、侯磊、马志彪履行法律义务。
转让方:安徽中京鸿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受让方:王俊兰、侯磊、马志彪2026年4月21日
■社会团体注销公告
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000502701990X)经本单位第4届5次理事会会议表决同意,决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并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请相关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本单位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联系人:张海伟
联系电话:13948432753
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
2026年4月21日
■失物招领
2026年3月10日,我单位民警在蔚蓝家园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于地下车库捡拾物品若干。为保障失主隐私、防止他人冒领,暂不公示物品具体详情。请遗失物品的市民,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能够证明物品归属的相关线索,前往丁香北路派出所进行核实认领。
提示:认领时需准确描述物品特征、遗失时间及相关细节,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望失主看到消息后尽快前来办理认领手续。
联系人:邢晓东
联系方式:15771389633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丁香北路派出所2026年4月21日
■声明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微咸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已完工,请相关债权债务人到张佳兴处办理债权债务相关手续,本声明自登报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联系人:张佳兴
联系电话:15904879377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万达B座1811室
2026年4月21日
■仲裁公告
李玉珍(身份证号150223196604250023):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东方甘迪尔蒙古风情园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5]呼仲案字第0450号)。依据本会《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更正
《内蒙古法制报》于2025年5月20日11版刊登的内容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底纹纸,号码为121880040785、121880040801-121880040810、121880041327-122080001815,声明作废。”的声明,现更正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底纹纸,号码为121880040785、121880040801、121880040803-121880040810、121880041327-121880041349、122080001814-122080001815合计35份,声明作废。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