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就两笔债权转让事宜,与受让方联合公告如下:
联合通知事项: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上述两笔债权及全部从权利(含强制执行申请权、财产处置权、优先受偿权等)分别转移至对应受让方。债务人应立即向对应受让方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原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等)的担保责任不因债权转让而免除,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异议期:债务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债权转让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对应受
让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18689660691
深圳市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山泽商贸有限公司、周晓玲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