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创业大道青龙山大街路口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直行等待区内,信号灯多次切换为绿灯,该车却始终未起步通行。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透过车窗发现一男子倚靠在驾驶座上双眼紧闭,担心其突发疾病,民警尝试打开车门。车门开启瞬间,一股刺鼻的酒味儿扑面而来。确认车辆处于熄火状态后,民警反复拍打、呼唤,驾驶人才迷迷糊糊睁开双眼,言语含糊、神情茫然,呈现出典型的“人醒酒未醒”的醉酒状态。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依法将其带至专业机构进行抽血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杨某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返程,不料在路口等候红灯时,因酒劲上头昏睡过去。
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杨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