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法官联合鄂尔多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为建筑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代表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普法课。
针对劳务公司能否挪用工人工资买材料的疑问,法官以典型案例释法:一包工头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支付后逃匿,最终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万元。法官强调,欠薪数额达5000元以上,存在逃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且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将触犯刑法。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则聚焦农民工讨薪问题,指出拉横幅、围堵冲击等方式不可取,还可能违法。他传授合法讨薪三步走: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对方拒不付薪可主张加付赔偿金;维权无果后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困难群体可申请法律援助,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赵倩玉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