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温情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沈某常年在外务工,与配偶李某聚少离多、长期分居,感情逐渐疏远,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审理时发现,李某身患疾病、起居难以自理,因无子女照料入住养老院。为减少当事人奔波,切实保障李某合法权益,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调解前,法官先与养老院院长和李某进行了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其身体状况、生活需求与真实意愿。随后,组织沈某前往养老院,近距离倾听双方诉求。调解中,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既向双方释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又结合李某的特殊处境,劝导双方理性看待矛盾、体谅彼此难处。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沈某与李某冷静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吉日格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