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超市突发大火,两名群众被困,经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处置,最终成功获救。
经查,当日21时,该超市店长张某闭店前,竟将20余根点燃的蚊香放置在食用油摆放区的外包装纸箱上,并用一桶食用油固定后锁门离去。不料,蚊香滴落的火星引燃了店内食用油、纸箱等可燃物,导致了此次火灾。
救援结束后,该大队迅速启动“警消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成立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监控调取、物证鉴定等固定证据,锁定了张某的过失行为,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明知易燃易爆物品旁动用明火极具火灾风险,仍无视消防安全规定,心存侥幸,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韦鑫媛)